欢迎光临贝搏体育官网!
全国咨询热线:400-123-4567
当前位置: 贝搏体育 > 贝搏体育动态 > 行业资讯

“杭州女童坠亡案”保姆女儿诉雇主侵害名誉案二审未当庭宣判

时间:2025-03-26 20:32:19 作者:小编 点击:

  新京报讯(记者徐鸣)“杭州女童坠亡案”又起新风波。2020年,保姆梁某某过失致女童坠亡后,女童母亲解女士通过网络发布涉保姆女儿左某的视频及言论,左某以名誉权侵权为由起诉解女士。今日,贝搏体育官网该案在安徽合肥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。13时,新京报记者从被告解女士的代理律师李彩娥处得知,法院未当庭宣判。

  李彩娥告诉新京报记者,一审法院认定解女士构成名誉权侵权,但未判决承担具体责任,双方均提起上诉。二审中,保姆女儿坚持要求解女士承担侵权责任,而解女士则否认侵权,表示若法院认定侵权,愿全网公开道歉。

  该案中,左某诉求为要求解女士删除视频、公开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,维权费用两万元。

  新京报记者从该案一审判决书了解到,庐江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,本案争议焦点为:解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及责任承担等问题。一审认定,解女士构成对左某名誉权的侵害,但综合考虑解女士丧女之痛及平台已下架视频等因素,驳回左某要求道歉、赔偿等全部诉讼请求。

  一审庭审中,左某申请撤回要求判令解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的诉讼请求。李律师表示,二审时原告再次确认撤回该诉求,且新增了侵犯隐私权的诉讼请求。

  李彩娥透露,因左某提供证据材料涉及坠亡女童的肖像和隐私,被告解女士已反诉左某侵犯肖像权,目前法院已立案,尚未一审开庭。

“杭州女童坠亡案”保姆女儿诉雇主侵害名誉案二审未当庭宣判


工程案例